首页 > 专题 >

世界通讯!山西汾酒: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意见书

2023-02-17 18:10:35 来源:证券之星 分享到:

  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  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意见书

  我们作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

司”)的独立董事,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的要求以

及公司《章程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规定,本着认真负

责的态度,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

立意见如下:

  一、对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

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》的意见:

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绩条件,除 1 名激

励对象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

解除限售条件外,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 391 人,

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 2,251,200 股。

规则》相关规定。

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 391

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 2,251,200 股限制

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。

  二、对《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

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确认回购价格的议案》的意见:

对象的工作岗位变更为不属于激励对象的工作岗位,不再属于

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;5 名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劳

动关系;1 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解

除限售条件。综上,公司本次拟回购并注销已授予但不符合解

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 109,200 股。

  因股票限售期间进行了股利分配,回购价格调整为每股

分,回购价格按照每股 10.65 元的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

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确定。

规则》相关规定。

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确认回购价格的议案》,同意

公司以每股 10.65 元的价格对共计 109,200 股限制性股票进行

回购,回购的股票予以注销。

独立董事签字:樊三星     王超群   张远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周培玉   李临春   樊燕萍

查看原文公告

x 广告
x 广告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西南科普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皖ICP备2022009963号-8   联系邮箱:39 60 29 14 2@qq.com